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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故解除合同,要求离职,并且没有提前通知,当天要求离职,有书面的合同,从2017.7签到2019.7现合同未到期.合同上写的工资是1800元,我实际工资是2800元,签合同之后也未办理五险一金等保险,请问我应该如何走索赔程序,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合同,我要怎么申请赔偿金?

合同纠纷
2018-04-04 09:29: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根据您问题的描述,您工作还不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得到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而且您也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您的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至于欠缴的公积金,可以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的方式予以解决哦。
  • 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你工作了还不到一年,可以得到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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