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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他是一名会计,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我发现他最近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然后听说他好像已经被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现了一点苗头,请问一下,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如果我的叔叔真的构成了挪用公款罪,那么他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谢谢。

刑事案件
2018-04-05 13:14: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你要理解一下挪用公款的认定有哪些,我总结了一下供你参考。(一)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二、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认定
    ,(一)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三)情节严重的认定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
    希望能帮到你。
  •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符合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可以立案了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的任一行为就可构成这个罪名,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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