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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发现我的一个亲戚竟然在网上开设赌场,而且涉及金钱数目巨大,我劝过他不听,我想了解一下相关信息然后再去劝他停手并且去自首,请问网络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希望律师朋友能够帮我详细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刑事案件
2018-11-15 03:57: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规定,网上开设赌场的行为包括:(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有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采取策略,提出辩护思路。
  •   开设赌场,指的是为他人赌博设立赌场,或者为赌博提供场所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看来,只要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即构成犯罪。因为赌场是为他人设立赌博场所的行为,其行为恶性比赌博更大,因此开设赌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此外,开设赌场的量刑幅度有两档,一档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另一档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但后者必须达到情节严重。  此外,应该引起重视的是,我国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当然也不以开设赌场罪论处。这是为了避免一棍子打死的局面,充分区分娱乐活动和开设赌场的行为性质。
  • 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网络开设赌场的话,那么判刑标准是,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以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还有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最后是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这些都是判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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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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