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的弟弟,今年是高三的学生刚刚满了18岁,平时在学校就喜欢惹是生非,最近更是带领一帮所谓的弟兄把一个同学打了,现在受害者还在重症监护室,听说十八岁就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了,请问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要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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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刑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就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按照你的描述来说,你朋友的弟弟他已经年满18岁,并且精神正常,那么它就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他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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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8周岁,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你朋友的弟弟已经年满18周岁,假如他精神正常,其他方面都正常的情况下,那么他就需要付完全的刑事责任,因为他已经是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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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