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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临终时把他在老家的一套房子留给了我表哥,我表哥有房产证,但是去老家想要把这套房子专卖给别人,被告知如果想转卖房子,除了要有房产证还要有土地证。不知道为啥子还要土地证?现在是不是有新规定?想问下关于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2018-04-06 12:02: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不是有了土地证就可以不需要办理房产证,只是形象的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成为不动产注册簿,不动产注册安排启用新的不动产注册簿证后,才能中止运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注册簿、权属证书和注册文件款式。新的不动产注册簿证启用后,曾经依法制造并记载注册内容的土地注册卡和归户卡、房子注册簿等簿册持续有用。”
    但是不动产安排应当依照“不变不换”的准则,各地不得强行办理当事人替换不动产权证书和注册文件,不得添加公司和大众担负。
    谢谢
  • 你好,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种证书,统称为不动产登记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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