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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是相亲认识的,但是才没过半年,她就跟人跑了。现在回来了,说要离婚,还要分割我和她的财产。我们是农村的,我也不懂法律,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们办,我觉得这女的真的太无礼了。我现在就想请问各位律师朋友们,我想知道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民事相关
2018-04-08 19:26: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离婚这个要看你们都有什么可以进行分割的财产。
  • 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平分。
  •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现回复如下;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都是一致的,既然您选择和她结婚并进行了婚姻登记,则在法律上,如果你们没有进行特别约定,则你们婚后所得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但您可以举证证明她在婚姻破裂中存在过错,则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况对她进行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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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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