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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2014年结婚,有一个3岁大的孩子。我们的家庭怎么说,要是只有我们单纯的一家三口一定会很幸福的,可是夹杂着两个家庭,事情变得很复杂,时间久了我也没有精力去应对了。在和老公谈过几次后,我们打算和平分手,协议离婚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两都想要,怎么办?想问问怎么解决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民事相关
2018-04-07 22:13: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有如下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均可要求和其生活,有以下情况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时间生活较长,改变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的。
  •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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