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公司经过三年的艰苦奋斗,现在已经走上了正轨。目前有一个并购重组的计划。但是关于这个企业并购我们不是很清楚它的一些相关流程和操作。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下企业并购重组的一些相关。常识和法律的一些流程,我们想做一个参考。

公司企业
2018-04-09 03:35: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企业并购重组流程先是收集信息制定并购计划,然后提出项目并购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要包括并购双方的优势与不足、经济效益分析等再对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评审与批准,然后和并购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书。要由双方有关工作人员共同成立并购工作组,然后再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购工作组要重点参与资产评估,然后开始制定并购方案。方案应包括选择有利于公司的并购方式,确定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然后并购谈判及签约。公司与并购双方对主合同文本进行谈判,达成一致的意见后开始对并购公司的接管与运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1.双方董事会各自通过有关的兼收并购协议,包括相关的并购条款与条件。
    2.董事会将通过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予以批准。
    3.各方签订并购重组合同。包括存续公司股份数量,种类,应增加的资本额等
    4.到政府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 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