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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姐她今年生孩子,然后他想要跟单位请产假,但是他不知道2018年产假能休多少天,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个有没有规定呢?女职工产假到底是多少天?这个是怎样计算的呢?有没有一个方法。或者是一个计算产假的标准呢?

民事相关
2019-01-20 00:10:2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2018年的女职工修产假一般不少于98天,但是每个公司女职工产假时间都会不同,有些公司产假有100多天,这个也是根据不同公司的不同规定来算的,但是不会少于98天,你可以问问你表姐的公司的具体规定。
  • 简直做到底了劳动部门或者妇联,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值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 你好,2018年我国一部分地区都是规定女人的产假为158天,相当大一部分的地区规定妇女的产假为90天,这得分不同地区不同的做法。在我国普遍的产假就是在90天左右。而在产假期间,妇女的工资是可以照样领取。
  • 可以是15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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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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