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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家公司担任技术人员的职位,现在我不想在这家公司待下去了。因为我发现这家公司的待遇实在是比其他公司差了很多。但是因为当时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上面有补偿内容,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公司的劳动合同补偿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呢?

劳动纠纷
2018-04-09 09:09: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要交付给员工本人一份,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改正,给员工带来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首先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80%是强行性的规定,不是能够通过约定就可以调整的,而且现在的情况是企业单方改动合同,一定是无效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劳动合同的补偿一般是发生在员工的权利收到侵害的时候,比如说公司无正当理由接触劳动合同,员工因工伤得不到赔偿或者是被单位辞退,公司裁员,或者公司破产等情况,公司需要给员工经济赔偿金。所以,你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看看符合哪种情形,如果都不符合的话,单位没有义务向你支付补偿金。
  • 一般是做一年给一个月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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