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在一家规模不算很大的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他是一名会计主管的公司的财务。但是前天因为受到他朋友的蛊惑。选择私自挪用公款投资一个项目。我叔叔原先以为会一定会稳赚不赔,结果还是事与愿违,现在他是不仅欠了债,而且还被公司告了,我想问一下律师2018职务侵占数额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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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企业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一般是指一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一万元是一个基本的量刑起点,数额越多判刑越重;数额巨大的(一般指十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同样,这里的十万元也是一个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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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先回复如下:您叔叔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司财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职务侵占罪。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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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