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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真的亲眼看见我老公在小区楼下和我的闺蜜搂搂抱抱的,我和我闺蜜一直说住在同一个小区,他也经常来我家吃饭,但是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两个还有这么一层关系,想都不要想一旦戳破了我肯定是要离婚的,所以说要起诉离婚,请问离婚法定条件有哪些?

民事相关
2018-04-11 19:35: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的确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是可以准许离婚的: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感情不和就可以离婚,建议来电详谈
  • 你好,关于你提问离婚法定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重婚或者配偶者与第三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或者配偶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或者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超过两年的,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 直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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