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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单位让另外一家单位来给我们承包了一个工程,但是现在由于我们单位资金还没有到位,所以没有办法给他们发工程款,但是当时合同里面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期限已经过去好久了,虽然对方没有来要,但是我也想问一下拖欠工程款违约责任是怎样的时候

合同纠纷
2018-04-12 13:49: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拖欠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包括两种: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数额由合同约定。2.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你好,按合同的约定。
  • 1、支付违约金;这个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定约定,否则无法计算违约金具体数额。
    2、支付拖欠工程款部分的利息,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只能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支付拖欠款部分的利息。如果合同对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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