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他一直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近两年他们公司发展的比较好,他的工资就非常的高。他就打算,买套房子,但是他听说房产个税政策在2018年变了,但是他不知道哪里变了,所以想问一下律师房产个税新政策2018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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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我国对于房产买卖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是按照房子差价的20%缴纳假如说你之前买的房子是80万,现在你90万的价格卖出去那么相应的你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90万减去80万,等于10万,再乘以20%。所以缴纳两万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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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新的房产个税新政策规定有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税,核定征税的比例暂按1%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2018年新政策变化的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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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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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由所在企业负责从工资中代扣,并缴纳给地方税务局,所以,拿到手的工资是已经扣过税,即税后工资了。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涉及很多税法专业术语。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月薪3500元以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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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
1、起征点是3500元
2、就超过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过3500元零元,即3500元不需要征税)
3、超过35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
A:低于1500元部分,也就是说,比3500元多的金额在1500元以内,按3%计算。例如:4000元,超过3500元500元,这500元低于1500元,所以确认为3%税率,个税=500*3%=15元
B:高于1500低于4500部分,为10%。
例如:工资7000元,超过3500元部分为3500元
这个3500元其中1500元属于不超过1500的,用3%,另外2000元属于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按10%,故计算为1500*3%+2000*10%=45+200=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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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