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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的丈夫结婚有3年了,结婚后为了买房子和做生意在外面借了一些钱,现在我们在闹离婚,可是这些债务怎么办,当时是以我丈夫的名义借的,现在就想问下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知道的帮我解答下。

民事相关
2019-05-18 02:30: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告诉您的是,目前最高法还没有出台婚姻法解释四。其次,结合婚姻法及其使司法解释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和您所描述的情况,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无需另一方承担。
  • 你好,目前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是,假如这个在务实你夫妻共同债务,并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这个债务在离婚之后,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去承担这个债务,并且对这个债务负有连带偿还责任。实践上是将这个债务判决分成两半。
  •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   离婚有债务纠纷怎么办?离婚了,夫妻债务怎么分?哪些债务属于离婚夫妻债务?这些是很多即将离婚夫妻比较头痛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将为大家解答离婚有债务纠纷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  同时,小编还要提醒大家一下,对于婚内夫妻一方借钱用于自己消费、挥霍的,一定要记得保存相关证据,否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起来偿还了。  离婚债务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但在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借的钱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中,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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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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