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想要把我的房子卖了。去另外一个城市生活,我想要请问律师,因为我的这个房子不是我个人的产权是集体产权,集体产权的房子如果可以自由买卖的话。不知道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签定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希望律师可以为我解答。

房产纠纷
2019-07-02 12:16: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签订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房屋的款价、房屋的建筑面积如果有误差的话,如何补正、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房屋何时交付,房屋的产权如何办理,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对于合同中有关这些内容的条款都要留意。
  •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要件,即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屋就归其所有。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订立了买卖房屋的合同,合同的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履行房屋过户手续。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你好,你们的这个房屋的买卖合同,你们注意一下,把你们的身份信息,买卖的房屋的具体的面积,位置,这个价值是多少,还有什么时候交付房屋,把这些条款根据实际情况,一一的写上去,最后签上你们的名字,就可以的了呢,
  • 你好,你们的这个房屋的买卖合同,你们注意一下,把你们的身份信息,买卖的房屋的具体的面积,位置,这个价值是多少,还有什么时候交付房屋,把这些条款根据实际情况,一一的写上去,最后签上你们的名字,就可以的了呢,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