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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有一个同事通过政策性规定,买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然后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我想要买卖一套经济适用房的话,那么根据最新是规定,经适房买卖的规定是怎样的呢。需要缴纳哪些税费,而且这个买卖政策去取有时怎样的呢。

房产纠纷
2018-04-20 06:17: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最新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1.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3.建安工程费;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这些是基本税费,各个地方规定有所不同。
    可以向你所在市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具体的咨询或者查询。
  • 答:如果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那么不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如果确实需要出售,那么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由相关部门去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如果已经购买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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