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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现在工作的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看清楚里面有不能生孩子的条款,现在我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条款,想要解除合同,所以想问下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我是不是要赔偿?谁可以告诉我呢?谢谢!

劳动纠纷
2018-04-21 06:17: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自主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问题。但是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等损失,若劳动者提前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并未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不需要赔偿。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合理限制。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是需要赔偿的,因为法律有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如果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不会影响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能力的,不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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