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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的丈夫结婚有5年了,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起初两年感情还可以,可是后面因为他在外面有了女人,我们就一直争吵不停,感情也走到了尽头,想问下夫妻感情破裂了准备离婚,请问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分?谁可以告诉我?

民事相关
2018-04-23 09:20: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书面约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将根据以上原则进行分割。
  • 您好,依据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有证据证明是您个人所有的,那么在离婚时,这些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完全属于您个人,注意的是您是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您在结婚前买了房子付了首付,然后在结婚后您与您丈夫共同居住了,就不算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了。谢谢。
  • 您好,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离婚后,应当先区分财产是否属于共同的财产,如果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则夫妻双方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如果确定了财产是个人财产的话,那就不能要求分割了。属于哪一方的就是哪一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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