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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公司的财务去年挪用了公司账上的一笔钱,挺大一笔的,而且一直没有归还。我叔叔今年年初发现之后,就报了案,还不知道案子进行的怎么样。所以,想了解下,公司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拜托各位帮忙解答一下!!!

行政纠纷
2018-04-22 23:25: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走私、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您好!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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