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的老婆是在打工的时候认识了,我们情投意合关系特别的好,但是结婚以后,我们的感情就淡了,现在我居然发现我的老婆出轨了,我还是不愿意离婚,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女方出轨男方不肯离婚要怎么答辩呢?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5-17 17:45: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假如女方出轨,男方没有过错,但是男方不想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女方去起诉离婚,男方可以在答辩状上声明,他们的感情还没有破裂,并没有达到离婚的首要条件,他们的感情还可以挽回,然后让法官支持,不离婚的诉讼请求。
  • 你好,如果女方出轨,但是男方不想离婚,女方去起诉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男方应该在答辩状上明确表示他们之间的感情确实还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还可以挽回,所以请求法官判决不允许离婚,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你好,可以保存夫妻感情未破裂证据,到法庭举证积极应诉。
  • 如果你确实想离婚,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你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在第一次诉讼中你没有证据说服法官判决离婚,那就等6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后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在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针对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做出判决不准予离婚已经几乎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则。
  • 对于对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出轨又不愿意离婚,这样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