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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买了一套房子,是一个小区房在这个小区里面,每年都会交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我想请问一下对于物业管理费税率问题,在相关的规定里面,它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会不会根据不同小区的情况产生不同的物业管理费用呢?

房产纠纷
2019-03-16 08:06: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你们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物业管理费收入税率是6%征收率为3%这其中连续1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为6%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没有达到500万的,则是用3%的征收率。
  •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物业管理费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另外的项目详见相关物业公司的具体规定。相关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 你好!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费的收入税率是6%征收率为3%其中,如果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的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连续1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销售额没有达到500万元的,则适用3%的征收率。
  • 你好我国规定,物业管理费收入税率是6%征收率为3%这其中连续1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为6%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没有达到500万的,则是用3%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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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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