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在深圳工作,去年在深圳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和家里人暂居于此。前两天因为要办事,想找家里的房屋租赁凭证,但是,不幸的发现自己已经把房屋租赁凭证弄丢了。所以,我想问问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丢失了怎么办?能补办吗?

合同纠纷
2018-08-05 12:53: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房屋的租赁合同丢失了的吧。那么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具体的补办过程是先到社区服务中心去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然后就可以和房东带上身份证和房产证一同去办理。再交纳相关的费用,就可以补办成功了的。
  • 你好,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或者可以和房东协商补写一份合同。
  •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不得出租房屋。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租赁当事人申领《房屋租赁证》应向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租赁当事人在申领《房屋租赁证》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  (3)出租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出租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单位不是法人的应当提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租房屋的证明。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者委托书。  (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涉外的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书。  (7)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房管部门对房屋租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确实,并对出租房屋现场调查后,如符合租赁条件,发给《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对于出租人来说,是出租其房屋的许可证件;对于承租人来说,承租人租用房屋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是具有合法经营场所的有效凭证,承租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可以凭房屋租赁证证明经营场所,工商执照上填发的经营者住所即房屋租赁证所标明的房屋所在地;承租人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是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同时,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证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向原发证的房管部门申请补发。  通常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凡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证填发的期限为2年,2年期满后,由租赁双方当事人持原来的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的《房屋租赁证》。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不得出租房屋。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