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认识我现在想要咨询一个有关于公司反应方面的问题。我的朋友开了一家公司,然后现在请我当他们公司的法人,所以我想问一下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如果我没有任何出资的话,可以直接去当这个公司的法人吗?对我会有什么好处呢?

公司企业
2018-06-29 23:02: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因此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人也无法决定公司的发展。根据您的描述,您被邀请当法定代表人,首先你可以收获经济利益,其次,你可以通过公司的平台结交更多的朋友,也有坏处,你必然要承担很多交易上的风险,同时工作量比常人要大很多。
  •  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   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 公司法人分类:(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的表现主要有:第一,公司有名无实,徒有躯壳,实质上已经沦为股东个人的工具或化身。第二,公司注册资本显著不足。第三,利益公司形式规避法律义务、合同义务、侵权债务等。规避法律义务是指当事人以迂回方法规避直接违法法律规定,但却足以使某项强行法立法目的落空的行为。利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回避合同和侵权债务的情形非常多,通常是股东依据公司独立人格,以公司名义承担公司本身并未因此受益的债务或与公司本身极为不相称的风险,造成侵权债务关系中的股东与公司错位,导致股东仅享有权益,而公司独立承担风险的不公正状况,并最终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负有债务的股东(包括法人股东)申请设立新公司并把自己的财产转换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或者把本公司的资产无偿转移到新公司,以逃避债务。
  • 你好,这要看你朋友开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普通的合伙公司,那么你是他们公司法人的话,如果以后他们公司欠了债,你这个法人是要承担连带的责任的,你要帮他们还款。当然,如果赚了钱,你也能够分到红。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人不用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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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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