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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因为家里面需要用钱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有几个股东说了一下,打算跟公司借一点钱,但是不知道个人向公司借款是否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如果个人可以向公司进行借贷的话,那么这个流程和具体的要求又是怎样的呢?

合同纠纷
2019-01-08 08:42: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 你好,当然是合法的,。。。。。。
  • 公司借款个人在借条上签字,只要公司盖章公司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个人不会承担还款责任。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 公司向私人的借款,股东不需要承担。股东只需要将自己的实缴义务履行完毕即可。也就是说股东要按时、足额的缴纳自己的认缴注册资本。公司有借款的行为,偿还的主体也应该是公司。如果股东有公司不分、抽逃资本的行为出现,那就需要偿还债务。
  • 你好,个人向公司借款是可以的,但是要按程序进行,法律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如下:甲方(贷方):乙方(借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第一条借款金额。第二条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第四条借款期限。第五条还款方式。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第七条保证条款。第八条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第十条其它。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
  • :(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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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