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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我想要申请这个房屋的公证,然后我就去公证处咨询了一下,但是我对于这个深圳公证处公证费用不是很了解我上咨询的是深圳公证处公证费用具体包括哪些费用呢?这些公证费用又是怎么计算的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谢谢。

刑事行政
2018-06-19 11:51: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 你好,一般来说如果你想要继承一个房子,去到当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的话。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较低不低于200元。除了这些公证费用,还有相应的工本费,你也需要缴纳。
  •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   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办理公证,否则不能生效。主要是因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房屋拆迁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是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二是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作为行政机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人可以行使行政管理权,双方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作为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是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的对象,双方是平等的关系。为避免发生争议时,防止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权压人,保护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协议内容的公正,因此必须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而且拆迁时还须办理证据保全。
  •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以上便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以及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从上述阐述我们可以知道,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必然需要公证,但是如果公证了则其证据效力更强。此外,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需要提供相应地一些材料,这些要求可能会随着各地公证机构的不同规定有所不同。所以,在办理时建议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者当地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你好,房屋继承、赠与或者是接受继承的公证费用。由原来的按照受益额的2%是收取。现在统一调整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位到500万部分按照0.8%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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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