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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一个互联网公司的技术总监,玩的比较好的一个朋友,她现在正在开公司,他想要让我技术入股,我并不知道这样的话是怎么算股份的,所以想要请教一下律师,技术入股股份怎么算?有没有一定的标准呢?非常的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1-25 02:42:3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起始的总股本=50,000,A出资额=25,000,占比50%,B出资额=25,000,占比50%,
    关于追加投资的16,000 是否计入股本存在认列问题。
    个人认为:追加投资后,总股本变更为:50,000+16,000=66,000。
    A应当被认列股本为:25,000+16,000-13,000=28,000,13,000认列为债权,即此金额A不承担风险。占比:28,000/66,000=42.42%
    B应当被认列股本为:25,000+13,000=38,000,13,000认列为B的债务,即B必须承担风险。占比:38,000/66,000=57.58%
    分红依以上比例计算。分红后B应当依借款条约定归还A 13,000本金及相应利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 技术入股能够成立公司说明这个技术是可以转让的无形资产,如果只是其中一个股东自己凭借自身劳动才能实施的技术,不可能成立公司,只能是合伙企业才允许以劳动入伙。
    资产作为入股的财产,应该将产权转移给公司,才算完成股本的支付。
    如果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将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那么说明这位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应提请董事会起诉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 你好,如果你打算用技术入股,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对你的技术去做一个评估,然后得出一个价值,然后按照该价值去又股份,但是如果是你朋友开的公司,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个技术的估价一般是由你们几个股东去进行的。当然,你也可以请第三方的评估公司对你的技术进行的股价。
  • 你好,如果你朋友开公司,想让你用技术入股,那么这种情况下,对你的技术就要做一个评估,这个评估既可以你们这几个股东对技术做一个估价也可以请第三方的评估公司对你的技术做一个估价。我觉得既然你朋友愿意一样,你用技术入股,那么他对你的技术肯定是认可的,所以直接让他们对你的技术做一个估价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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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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