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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公司由于接受了行政处罚,后来我们对于行政处罚不是很服气。所以想要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我们的工厂已经被查封了,并且还罚了10万块钱的款,我就想了解一下我们国家的《行政处罚法》是怎么规定的呢?为什么可以直接让我们被查封工厂呢?

公司企业
2018-12-07 00:52: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最新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听证程序,建议贵公司密切关注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谢谢。
  • 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复议。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从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几日可接到复议决定书?
    最高时长为十二天。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 行政处罚法的内容有很多,你想了解哪方面?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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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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