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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一家服装店里买衣服。店里的员工告诉我说这件衣服是真皮的,我当时就信了,用了3000多块钱买了一件衣服,但是回家之后穿了两天就发现掉皮了。这显然是一件假的衣服,遇到这种情况,欺骗消费者怎么投诉呢?作为一个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损害赔偿
2019-06-07 05:58: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买完东西后发觉被骗,消费者要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打电话12315向当地工商局投诉,同时要收集和保留商品的相关证据,可以的话去做检测质量报告,上交这些证据,工商局调查之后,将对那家商店进行处罚并且要求商家支付你赔偿金。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了解清楚自己的权利。2.购买商品时牢记索要消费发票。3.不要忘记维护权利的时限:如7日退还修商品规定,15日换修商品规定,三包规则和有效期,30日和5年规定等。4.了解维权方式并学会运用维权渠道。
  •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 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 欺骗消费者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在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是享有知情权的,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商品的实际情况,不得有所欺瞒,如果欺骗消费者的,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 你好,对于欺骗消费者分情况,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你可以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权。同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对于他是怎么欺骗你的,要有一定的证明。此外,可以去消费者保护协会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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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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