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我在一家电子产品商店看中了一对耳麦,价格也蛮贵的但是就是特别的中意所以狠心买了。可是用了不到10天麦突然莫名其妙的坏了,听不懂音乐了,于是我找到商店要求更换,商店拒绝了我的请求。这耳麦的价格太贵了,我不甘心就这样子算了,想通过一些方法维权。请问法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如何规定的?我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什么办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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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货期限的,7日内,可以无条件退货;保修期限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修复,如果经多次修复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购机款。现在已经超过7天,你可以要求商店帮你维修,前提是你要有发票或者收据,如果不给维修就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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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电子产品是要进行三包服务的,一年保修,15天保换,七日包退。你这种情况建议你跟店家协商去换一个新的耳机,因为电子产品要有三包服务,耳机也是属于电子产品。如果店家不愿意换的话,那么就拨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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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