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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准备买新农合保险,但是不知道买这个新农合保险有什么用,主要是现在我没有一个工作单位,所以说不知道这个新农合保险吗?不能够代替那个保险呢?请问一下,如果可以的话,那么2018年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保险纠纷
2018-09-13 23:18: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国家关于新农合的相关规定来看。这个2018年的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一般是,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你好,针对你提问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的问题,按照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在三级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是65%,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70%,如果在乡镇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最高,为75%,报销需要住院才可以报销。
  •   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看一下相关规定。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  (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 你好,新农合报销要分医院等级:
    本乡镇医院 起伏线240元报 90%; 县级医院 起伏线500元报 75% ;
    三级市级医院 起伏线700元 报 60% ; 二级市级医院起伏线500元 报 65% ;
    省级医院起伏线1000元 报 55% ;其他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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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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