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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路边上违章停车,后来交警就把我的车给没收了,说我是无证驾驶,而且还是违章停车要收我1000块钱的罚款,不然车就不给我了,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不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现在有关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刑事行政
2018-11-15 07:37: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内容有很多的。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

    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

    、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

    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

    下罚款。
  • 关于无证驾驶的处罚主要有:(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
  •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 现在违章停车需要扣分吗?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 对于治安管理法,行权主体是唯一的——公安机关,调整对象是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所以,对于你提及的情况,交警对你的处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 您好,如果你对交警部门的处罚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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