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家那一片儿最近要搞开发了,有一些开发商就想要把我们以前的一些老房子给拆掉了,但是我们并不想要把它拆掉,所以想请问一下律师,这种行为算不算是强拆呢?强拆要负刑事责任吗?强拆判刑多久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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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强拆的,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的违法拆迁行为应属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2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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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拆迁是必须要和当地村民协商好赔偿问题才可以动工的。当地政府部门是要协商处理好。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的违法拆迁行为应属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2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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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非法强制拆迁大都表现为,拆迁单位在对住户采用恐吓、胁迫的手段;采取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拆迁单位擅自组织强行拆迁。如果符合其中几种将对其进行法律责任,政府部门对申请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行政强制拆迁的决定,并责成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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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