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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老家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是70年的,现在已经住了接近10年了,但是现在我国的住房是有产权的,我听说到期后也是可以继续居住的,现在我不清楚这个具体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想问问房屋产权70年后会变成永久产权吗?

房产纠纷
2019-07-01 07:55: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在七十年之后,依照约定会自动续期,虽然不是“永久产权”但实质上是可以一直被您使用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
  • 你好,目前我国住宅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地上建筑物的使用权是永久的,70年后,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一些费用,如果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会按照拆迁补助进行安置。
  •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 根据新颁布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应当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以批准。
    我国住房目前的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
  • 房屋到期续当做账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最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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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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