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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和我朋友外出去吃饭,在饭店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小伙,双方起了冲突,我们互殴了起来,最后,由于我下手重了点,把人打伤了,那家人说要让我赔偿,我知道我把人打伤了,是不对的,但我不知道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我的行为算是吗?

损害赔偿
2018-05-12 12:10: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你好,如果把别人打伤了,需要赔偿别人的项目有第一个医疗费对方所有的医疗费用,包括后续的器械费用都需要你来承担。第二个就是误工费,对方在伤病期间的误工费用,也要你来承担。第三个就是伙食费,护理费,误工费用,也要由你来承担。第四个是病人及其家属的交通费也要你来承担。
  • 你好,如果把别人打伤了,需要赔偿别人的项目有:第一个误工费,第二个医疗费包括后续的医疗器械费用。第三个护工费,护理费,第四个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第五个病人及其家属的交通费。如果造成了对方严重精神损害的,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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