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缴了十多年的社保,但是现在我不想缴纳社保了,因为听说如果之后这个国家政策调整的话,那么每个月拿到的钱其实并不是很多,我现在虽然交了这么多钱,但是我不想再继续交了,请问一下,如果办理社保退保的话,那么社保退保能退多少钱呢?
-
可以退。
退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
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
你好,按照目前的政策来说。按规定社保是不退的,如果你有充分理由,而且成立,提出申请经批复后可以退还。但是,只能退还你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这部分只占你投保总额的1/3左右,其他2/3已经进入劳保基金统筹,不可退还。
-
社保缴费是以当地当年社平工资数额,为基数换算的,因此不知当地社平工资、不知你缴费比例(档次),是不会知道应该缴费多少的。单位缴费有的是按实际收入缴费,缴费多少得看你的收入了,有的单位一刀切都按一个标准缴费,就得看缴费基数了。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狭义上,特指已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一方面也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毫无疑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在“用工”,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因此,只要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开始用工,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
-
社保办理程序:
(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三)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
你好,如果你之前缴纳的,十多年社保,现在不想再缴纳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是不能够退钱的,但是除非你有特殊的情况,能够证明你为什么不交社保,并且是合理的话,那么才会给你退钱。一般来说最多可以退1/3的钱,剩下的2/3不退。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