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买了一块土地,然后当时是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后来每一年也是按时缴纳的税费,可是最近有人告诉我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我想请问一下2018年最新的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有哪些呢?我需要缴纳这个土地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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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的征收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即是说,如果您在该土地上取得了收益,就要缴纳一定的增值税。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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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的,按照你的情况,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如果你的房子已经竣工验收,你已经受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建筑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或者虽然不超过但剩余的用于出租或其他用途,这样需要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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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