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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现在在外面有了新的女人,然后他想要跟我的母亲离婚,但是我的母亲要求,因为他有外遇,所以希望能够把房产留给我请问一下外遇离婚房产留给儿女可以吗?应该怎么写?这个房产留给女儿的承诺书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7-10 20:20: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协议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通过协商完成的,所以只要您父亲同意了您母亲的要求,就可以将房产留给您了,这一点在离婚协议里面写清楚即可,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写承诺书,最稳妥的方法是到房管局将房产过户到您或您母亲的名下。如果您父亲不同意您母亲这一要求,则只能通过离婚诉讼来解决,法院不一定会支持这一要求,但您父亲有外遇在先,所以您母亲在诉讼中的优势是比较大的。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主张分割,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  一、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产证;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二、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的每一步具体操作可到时候咨询房产局的工作人员。  三、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处理方法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 外遇离婚对于夫妻的财产是否分割给儿女首先是看双方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首先是需要对于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的,分割之后,对一个人所获得到的财产可以分割给儿女,但是对于共同财产,不能够直接分割给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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