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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几年我们国家的网络购物发展的太迅速了,只要有想买的就能够在网上买到,但是作为网购资深喜爱者的我来说,也不免会踩雷,踩雷之后有时候就只能自己忍气吞声,但是我觉得应该要有个说法,所以我想问最新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规定呢?内容是什么?

损害赔偿
2018-05-16 18:27: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个相关的规定是,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你好,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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