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机械有限公司上班,公司现在单方面调整工资,因为是计件未出通知就调整,这个月查询工资时工资降了1000多,请问这个合法吗?签了劳动合同的,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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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2在没有依法协商之前,公司单方面改变工资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企业与职工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执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职工发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随意降低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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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降工资不合法的,可以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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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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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咨询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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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