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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去年开始我就跟着我的老板上工地上干活现在我已经跟了她一年了,但是从三个月前他就没有给我发工资,一直说等下一个月,但是现在已经三个月了,我都没有拿到我的工资,家里面还等着我给他们寄钱回去,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律师,遇到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申请劳动维权呢?

合同纠纷
2018-12-03 16:49: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劳动维权注意法律时限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6)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的规定,这个劳动纠纷的这个维权,你可以到这个人民法院去提起这个民事诉讼的,或者是到这个仲裁局去提起这个仲裁的,另外,劳动仲裁是这个民事诉讼的这个潜前置的这个程序的,有仲裁后才可以诉讼的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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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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