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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离婚抚养权会归男方吗?怎么争取?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婆是相亲认识的,本来也没什么感情基础。婚后我发现她非常的懒惰,从来不做家务,生了孩子以后更是懒得喂孩子,孩子经常饿得哇哇大哭,我实在受不了了,想起诉离婚,但是我非常担心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要怎么争取啊?

民事相关
2018-05-18 21:21:5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不一定的,一般来说,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定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双方经济水平,第二个尊重孩子意愿,第三个看双方是否有有陋习,本来说如果有赌博,家暴等陋习的话是比较难取得抚养权的。如果你想要取得抚养权,那么你就要向法官举证,关于跟着你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你好,孩子的抚养权取决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另外你的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下,很可能判决给女方
  • 可以起诉离婚。2周岁以上小孩的抚养权以有利小孩的成长为原则
  • 您好,您的提问已知悉,现回复如下: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谁起诉离婚谁就可以得到的,而是需要法官在法庭上根据原被告双方所展示的证据以及对原被告双方离婚后的经济情况判断,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等情况再作出一个公平的判决,想要争取的话就要提供一些有利于您抚养孩子的的证据。
  • 2周岁以内的孩子,法院判给女方。。。。。。。除非你们能协商一致。
  • 您好,孩子抚养权秉持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有疑问也可来电咨询;
  • 这个需要综合你们双方的情况再判断。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如果您仍有疑问,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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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