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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写明工资的构成是基本工资加岗位绩效加提成,但并没有标明提成具体点数。离职前,老板在公司会议并在私下的谈话中表明,提成点是负责项目纯利润的3%(有确认的聊天记录)。在离职前,确认了上个月的工资金额,并在工资单签名了。但离职后,老板反悔,不承认提成点是3%,说是1%。并私自在上个月的工资总额扣除那2%,还要再扣回再上个月他已付的2%提成。请问,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提成点,但是有确认并签名的工资条,请问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能否拿回2%的提成?或者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资料才能拿回2%的提成?

其它综合
2018-05-19 12:48: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是相关的劳动纠纷,你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处理该纠纷为宜,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维护正当的劳动权益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在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前注意搜集好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或者厂牌,工友的证人证言、工资条等。
    追问:但是劳动合同中并没有写明提成的点数。只有旁人的证词。假如真的要劳动仲裁,可以投诉成功吗?或者需要别的什么证据吗?
  • 你好,建议提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