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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跟我的老婆离婚,然后在离婚之前我把这个房子过户到了我自己的名下,我想请问一下这个离婚前房产过户有效吗?我婚前房产过户到我妹妹的名下是不是属于转移财产呢,但是这个钱本来就是我自己拿来买房子,房子是我自己买的。

民事相关
2018-07-02 12:10: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离婚之前把共同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那么这个的确是属于婚前转移财产这个行为是可以撤销的。虽然是你自己的钱买的房子,但是房子如果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并且另外一方也有出资情况的话,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的财产。
  • 您好,根据您的房子过户问题,如果是想离婚前过户房产,而该房产又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你应该先和你老婆签好财产协议,经协商同意后再过户,如果不经过你老婆同意,事后她可以申请诉讼,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前买的房子属于购买方个人的房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不可以分的。
  • 针对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在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之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是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的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此外,《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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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