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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在前段时间犯了事被拘留,然后对方起诉了他,前几天法院开庭了,庭审过后法院对他的判决是管制刑,这个结果我们家都还能接受,请问管制谁来执行?如何执行?希望律师朋友能够帮我详细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刑事案件
2018-05-22 22:36: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是我国五大主刑之一。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后,由犯罪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司法局来执行,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况,可以同时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由此,管制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一般是由犯罪分子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管制。
  • 应该由司法局所辖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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