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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我想问一下,经过两个月,我的社保卡发到了自己的手上,以前一直听说要缴纳社保,但是对社保卡了解的不多,我i想问下社会保障卡里面有钱吗?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经济相关
2018-06-16 05:54: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医保卡里能取出的钱仅仅是个人账户里的,其所占比例很少。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会各扣除一定比例,纳入个人账户。
      一般个人缴纳比例是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单位缴费比例与员工年龄段有关。总体而言,35岁以下员工工资的2.8%是存在个人账户里的,这笔钱会按月汇入医保存折里。
      全国大部分地区医保账户的钱都只能在医院或药店使用,不能随意支取。但目前北京每月都会按比例划入设立的医保存折,参保人员可随时取钱,这就无法保证专款专用。
  •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险”是指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没有这个,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最多只有“四险一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⑴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⑵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⑶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三、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四、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⑴丧葬费
    ⑵一次性抚恤费
    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   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有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 你好,这个一般来说是不能的。现在许多城市社会保障卡能够到医院就医,医保的个人账户存在卡中,个人账户的钱只能在医院看病买药用,除非交纳人死亡,那么承继人能够承继。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的钱是要到退休时发的,是养老金的组成部分,除非交纳人死亡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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