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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之前因为不符合卫生标准,后来被关闭了,然后还被起诉,说是非法经营罪,我想要了解一下这个我们国家规定的刑法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我们如果是被认定为触犯了刑法,那么就会被判出怎样的罪呢,会不会把我们的营业执照都给吊销了呢。

刑事案件
2019-05-06 18:38: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针对你提问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有哪些的问题,根据欧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有死刑,但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可适用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
  • 你好,主刑主要有五中,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4、无期徒刑。5、死刑。
  •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 关于非法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非法经营罪如满足刑法规定条件,也是可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 单位会被判罚金,主要责任人员会有刑期和财产刑,执照会被行政机关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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