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曾经很爱我的丈夫,但是这些感情早在他日复一日的拳脚想加的家暴之中消失殆尽了。为了我能活的更轻松一点,也为了保护我自己,所以我打算离婚,请问被家暴离婚程序要怎么进行?如果我的丈夫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呢?离婚之后我们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5-23 23:26: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首先如果你被家暴的话,想要去离婚,你可以通过两个途径离婚,因为目前我国规定,离婚只能有两种方式,第一个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双方对离婚内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二个就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离婚程序需要去当地法院的立案庭进行起诉立案,需要写一份起诉状,提交证据材料,记得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之后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然后立案,立案之后法院会先组织调解,然后会开庭,之后会宣判。法官判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则上财产平均分割,还会根据双方的过错和经济水平酌情调整。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