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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之前男方离婚起诉过一次,开庭过后,法官没判孩子的抚养权归哪方,男方知道孩子不会判给他了,后来又撤诉了,那如果一年或两年过后,男方再次起诉离婚,孩子一直都是女方养女方带,男方没给过一分抚养费,请问孩子以后的抚养权女方能争取到吗?如果女方说什么都不同意把孩子给男方,法院会怎么判,会判准予离婚吗?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女方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女方出庭吗?

民事相关
2018-05-24 10:29:5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孩子由谁抚养,法律规定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如果你能证明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律师代理,离婚诉讼还是需要亲自出庭;如果因为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出庭的,也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 你好,律规定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如果你能证明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起诉离婚女方是需要一同出庭的。
  • 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的娃法院判决给女方的可能性非常大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开庭的时候自己也必须出庭
    追问:如果男方第二次起诉了,确保能离掉吗,孩子抚养权确保能归女方吗,男方还可以撤诉吗
    解答:第二次你起诉撒,不要让对方起诉
  • 女方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 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机会比较大 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但开庭的时候 女方还是要到场
    追问:如果男方第二次起诉了,确保能离掉吗,孩子抚养权确保能归女方吗,男方还可以撤诉吗
  • 根据你上面所述情况,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非常的大。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否则按撤诉处理;女方律师可以全权代理,但女方在开庭当天还是要到庭的。
  • 你好,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的一方;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离婚案件,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需要本人出庭的。
  • 第一次离婚撤诉后再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会大些,不知道小孩多大了?如果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男方不尽抚养义务需要举证,同时,有表达能力的儿童自己的表示也可以作为判决的参考依据,最好找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
    追问:从出生到现在就我在娘家带,孩子才一岁两个月,他们没尽过抚养孩子的责任
    解答:幼儿应判给你问题不大,有无财产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根据您的描述,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离婚案件,代理人只能一般代理,开庭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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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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