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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才刚刚上市不久,现在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要发行证券,我想要请问一下,如果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话,那么是不是适用中国的《证券法》呢,中国证券法适用的范围是哪些地方呢?是不是就是在中国发行证券就要适应《证券法》呢?

证券投资
2018-05-24 12:34: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证券法第2条、第240条的规定,证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属地原则,无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法律。因此,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各类行为主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证券法所调整的有价证券只限于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如股票、企业债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衍生品种等等,都是资本证券,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或者损失。而对于其他一些证券,如各种入场券、提单、汇票、支票等则不受证券法调整。所以依据以上规定,您的单位的证券是适用中国的《证券法》的。
  • 这个你可以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属地原则,无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法律。因此,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各类行为主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需注意的是,证券法不适用于我国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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